依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办法,山西省勘察设计企业取得相应资质后,对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即建筑市场信用评价,评价结论为合格的企业每两年评价一次。
我院院综合办按晋建市函〔2020〕146号文件要求于2020年3月申报了2020年度信用评价。2020年7月30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晋建市字〔2020〕112号文件对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论予以公布,我院评价结论为合格,顺利通过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,工程设计资质(机械行业、建筑工程行业、电子通信广电行业)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。
山西省机械设计院
2020.7.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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